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7-24 10:14

图一说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它取得的是普通发票啊?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要计入成本的啊?为什么这里可以抵扣???以及如何从公式中看出是营改增前和因改增后??

就是我 追问

2017-07-24 12:21

谢谢老师❤️

方老师 解答

2017-07-24 08:12

图一是营改增后的会计处理。 
图二营改增后如果取得专票是可以抵扣专票的,如果取得普票是这样处理。 
图三应该是取得的专票一次抵扣的情况。 
实务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方老师 解答

2017-07-24 11:30

图一说的是保险费未取得增值税专票,如果保险费取得专票也可以抵扣。 
图里看不出,但营改增后有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方老师 解答

2017-07-24 17:49

不客气,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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