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经营一个景区的一般纳税人,16年6月购进一批售票机,收发票3张,合计金额28万元。当月就挂了固定资产入账。16年8月又收到质押金的发票,当时的出纳和会计没有沟通清楚,就没有管这个发票了。到了17年5月售票机销售商家要求我们公司支付质押金,17年5月我们就支付了,直接挂 借 其他应付款,贷 银行存款。到7月结账的时候,出纳才和我说有这个发票。请问我这怎么挂账啊?质押金是1.4万元。
持之
于2017-08-03 09:40 发布 63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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