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总公司签的合同 开票也是开给总公司 可是公对公给我付款的是总公司的分公司 是不是资金流对不上 对我们是不是有风险? 我这个工程是有500左右 现在走第一笔款20多万是这样的 接下来的款 可能也是这样了 我打电话问那边了 分公司说 她们那边不能独立核算 所有都是归到总公司 那我们这个风险如何规避呢 是不是叫总公司给我付款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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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08-18 15:57 发布 717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1、资金流对不上有一定的风险。
2、最好是总公司付款。
2017-08-19 15:04:16
您好,这样是可以的。
2020-11-26 23:24:55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所得税也是汇总缴纳 分公司收入成本费用也是要并入总公司 你总分为了同一个时间来票重复了 如果你的企业所得税也是独立的 你才能这样操作 如果不是 不可以
2022-05-17 06:02:53
可以,签一个委托收款协议
2020-01-15 14:59:36
计入费用里面就可以了
2020-01-06 15: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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