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因涉及虚开发票,我们被定为善意性质,但被税局要求做进项转出,还 是去年账,这样的话我们要做哪些分录,进税调整到成本去了,附加税调到哪去了?这样是不是还涉及到以前年度调整利润?
宁静致远
于2017-09-07 15:09 发布 1072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9-07 15:20
您好,进项税转出分录,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进项税发票价款列支的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附加税不用调整了。金额不大的话,也不用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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