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一般纳税人,1-11月份一直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未作过结转,12月份,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三级明细设置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分别有借贷余额,问题:三级明细科目先结转到“转出未交增值税”,然后再将转出未交增值税结转到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老师这样操作对么?减免税款年末能有余额么?
晨曦晨曦
于2023-02-03 15:05 发布 949次浏览
- 送心意
venus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3-02-03 15:06
对的,思路是正确 的,减免税款年末能有余额么?可以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余额是不需要结平的
2018-02-02 11:53:16
你好,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不存在结转进项,销项的说法的
2016-10-27 09:23:15
你好 ; 那你可以增加 三级科目的。 你们系统加不了吗
2021-10-29 09:53:30
你好,缴纳时才是借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2019-02-27 16:15:30
有应纳税额的情况下 月底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月初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有留底不用做上面的分录
2016-06-25 09: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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