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购货方在7月的时候对方给我开具了张6月已经抵扣的红字发票,报税时进项转出时没转出成功,但是增值税已经扣款,我在9月进项转出成功,我是因为在8月申报时对方红字发票开错了未能做进项转出,但是税款已经缴纳,故导致多交,于是对方重新开具红字发,于是我在9月申报时进项转出成功,但是仍然要缴纳转出金额的税款,该如何进项账务处理
柳动蝉鸣
于2017-09-12 11:28 发布 1059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红票冲减销项即可
2017-09-16 11:40:59
同学你好
红字发票的处理是如何做的;
2021-04-06 14:21:37
开错那就按错误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你开红字做借应收账款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负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负数
2019-06-13 12:14:45
您好
请问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了么
2019-07-12 10:55:18
您好!这个发票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18-03-07 09: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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