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来一 般纳税人,营改增后房开企业购入的土成成本(土地出让金)在计算销项税额时可以扣除,请问扣除的这一部分会计分录是否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开发成本 那若是这样的话,开发成本相对应减少,是否土增及企业所得税在清算的时候成本都要按这抵减后的来算(相对于成本减少了,其他不变的情况下土增税跟企业所得税要多交?)
心态好,什么都好!
于2017-09-19 16:28 发布 146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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