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02-24 17:29

对于合同中止后开具的发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但如果是以物抵偿的,则无需退回;如果是以服务抵偿,也无需退回。 
合同中止后,应当先履行清算义务,清除各方之间不可抗力引起的债务问题。若有发票未开,则需要由双方在书面互收发票,以此证明双方清偿相关债务;若发票已开,则由卖方在收到发票后,联系发票经销商,进行发票作废,这样才能让双方清楚结清债务。 
 
拓展知识:注册发票的作废,是指发票经销商在国家增值税发票管理平台上,对注册发票进行修改,被修改的发票称为作废发票,可以将发票状态改为“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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