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销售和受托代销的会计处理
无语的蜗牛
于2023-02-24 17:21 发布 705次浏览
-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23-02-24 17:37
委托销售和受托代销的会计处理是指企业委托另一方销售自己的产品,或受托代销另一方的产品,从而完成商品出货、收款以及金钱通讯转移,以及货款结算等一系列业务操作后,企业应如何做好会计处理。
企业一般采取记账法和预收账款记账法两种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一、记账法:
(1)其销售收入记入应收账款,作为销货款账户未清偿额;
(2)以应付账款形式记入委托销售款,作为付出货款账户未清偿额;
(3)当委托销售款收到,或者委托销售款结算以后,销货款账户未清偿额和付出货款账户未清偿额均可调整到0。
二、预收账款记账法:
(1)当双方签订委托销售协议时,企业应将委托销售款日期记入预收款账户,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当收到委托销售款时,企业将已收到的销售款额由预收款账户调账至应收账款账户,表明销售款已实现;
(3)预收账款账户收益率及未结算款额及其相关成本,在结账时一同计入应收账款账户。
案例:上市公司A通过委托销售的方式,与XXX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销售协议,其中约定XXX公司将A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到XXX地区,A公司按货款结算,其中A公司先将1000000元结算款额支付给XXX公司,XXX公司完成交易后将销售款收取至与A公司签订的结算账户中。
此时,A公司应使用记账法进行会计处理,记入应收账款,作为销货款账户未清偿额,并以应付账款形式记入委托销售款,作为付出货款账户未清偿额。当委托销售款收到或结算以后,销货款账户未清偿额和付出货款账户未清偿额均可调整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