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屋预收房款预缴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爱笑的芹菜
于2023-02-27 12:28 发布 478次浏览
-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23-02-27 12:3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屋预收房款预缴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预售房屋预收房款,即按照预售房屋总价收取客户购买预售房屋的定金、款项或其他抵偿款项,应按照预售房屋总价的3%提取土地增值税。
拓展知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房屋预收房款,应按照房屋总价的1%提取增值税;出租土地,应按照租赁期限收取的租金的10%提取土地增值税。
应用案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了一块土地,并开发建设了一栋20层的高楼,预售房屋总价200万元,该企业应该提取土地增值税6万元,即按照预售房屋总价的3%提取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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