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集团公司签,发票也集团公司开,分公司代收货款(委托收款协议)。因集团与分公司不同省份,但所有员工的之社保、工资以及一些费用都在分公司,这样有风险吗,如果想没风险如何操作好? 全部在分公司(实际情况)
欣慰的向日葵
于2023-03-02 10:26 发布 272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02 10:32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集团公司与分公司属于不同的省份,所以如果分公司在财税方面出现任何问题,集团公司也将受到影响。因此,集团公司可以考虑通过设立一个独立的子公司来统一处理财税事宜,确保集团公司与分公司在财税问题上彼此独立。拓展知识:集团公司还可以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以避免发生任何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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