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020年9月,在S市造纸业协会的组织下,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对 其生产的白板纸统一涨价15%。甲、乙、丙均在两周后开始执行该协议,对下游企业造成了一 定损害。但是10月份,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了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 议行为 请根据《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企业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为什么? (2)丙企业的举报行为如何定性?对其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何影响?
传统的手链
于2023-03-05 15:31 发布 1106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1)这属于同过恶意垄断造成了其他企业损失,属于违反反垄断法 (2)属于维护自身利益进行有证举报,提供了证据 ,可以减轻责任
2023-03-05 15:43:06
1,这属于同过恶意垄断造成了其他企业损失,属于违反反垄断法 2,属于维护自身利益进行有证举报,提供了证据 3,协会一致决定,承担赔偿责任
2022-06-17 09:55:04
1,这属于同过恶意垄断造成了其他企业损失,属于违反反垄断法
2,属于维护自身利益进行有证举报,提供了证据
3,协会一致决定,承担赔偿责任
2022-01-09 18:04:00
1,这属于同过恶意垄断造成了其他企业损失,属于违反反垄断法
2,属于维护自身利益进行有证举报,提供了证据
3,协会一致决定,承担赔偿责任
2022-01-09 18:04:29
你好,是的,如果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是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2020-05-25 16: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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