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的应纳税所得额60万,税率20%,在A国已经缴纳了企业所得税12万,纳税调增还是调减
冷艳的路灯
于2023-03-06 15:07 发布 293次浏览
- 送心意
青柠
职称: 会计实务
2023-03-06 15:16
当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通常会产生应纳税所得额,假设此处为60万,税率为20%。若已经交纳了12万的企业所得税,说明应缴税款是48万,而实际已缴税款是12万,则仍需调增企业所得税36万。
调增与调减的原则是:税额评定时,如果实际应缴税款大于实际已缴税款,可以要求企业补缴税款,这种情况下,称为税款调增;如果实际应缴税款小于实际已缴税款,可以允许企业申请税款减免,这种情况下,称为税款调减。
例:一家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税率为20%,应缴税额为12万。企业于2018年6月财务报表审计完毕后发现,其应缴税额比之前估计的要大,应缴税额为16万,实际已缴税款仍为12万,因此,企业需要补缴4万的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下,为税款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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