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般纳税人,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对方没有对公账户,每次付款都是我司从公账里面取现支付的,请问这样有违反现金管理条例吗?这样子在税务上有没有什么风险?
LLL
于2017-11-06 14:34 发布 1428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11-06 14:35
您好!违反。而且对方是完全可以开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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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都需要对方开票的。
2017-04-12 16:47:26
你好,是的,你的理解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是个体工商户也存在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的情况,虽然比较少见。
为您提供解答
2019-03-18 15:01:49
你好,以后能开发票?能开没影响,开不了不能税前扣除
2018-10-09 12:02:27
您好,是的,是需要的哈
2022-05-30 11:37:11
对公账户可以继续使用
2020-05-16 09: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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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L 追问
2017-11-0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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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6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