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8月份有一笔进项需要转出12500元,导致在第一次申报增值税时,做了相应的进项转出,也就多报了附加税1500元,后来当月税务局又同意不需要做转出了,但此时地税已扣款了附加税1500元。我公司因为觉得麻烦,所以没有去地税局申请退回这1500元,而是在随后的9,10,11月少交了相应的1500元附加税。这个账要怎么处理呢
小蒙
于2017-11-13 23:12 发布 739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11-13 23:27
您好,这个账交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科目,贷:银行存款。后期,根据少交税的月份,计提出附加税,不再交就行了。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科目。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小规模吗,季度不含税收入是多少。
2019-01-09 10:58:20

您好,这个账交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科目,贷:银行存款。后期,根据少交税的月份,计提出附加税,不再交就行了。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科目。
2017-11-13 23:27:49

你好,
增值税需要交纳的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免税的,城建税是需要交纳的
2020-03-16 23:36:08

你好,已经代扣的你地税可以做相关零申报
2017-04-18 22:22:17

你这个季度只有专票吗
是的话1.2栏填写
2019-07-05 17: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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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蒙 追问
2017-11-13 23:33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11-13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