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今年10月刚成立的,目前有内销与外销,现在已申请成为生产型退税企业,我司这个月大概已出口8批货物到日本。我司出口的货物是从A公司购进,购进发票上写上“加工轴1”,价格100,这个货物到了我司以后,我司主要是利用机器设备进行检测,然后再销售给日本客户。我们在发票上的名称还是写着“加工轴1,价格120.我们这样操作符合生产型出口退税的相关规定吗?能申请到退税吗?我主要想了解的是,我们公司这样的生产流程符合生产型免抵退的要求吗
小蒙
于2017-11-19 11:20 发布 888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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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从您的描述来看,贵公司这个产品,是购进再销售,不是生产,所以不符合生产型出口退税的相关规定的。但可以申请退税的。
凡是正规的工厂都需要生产许可证的。
2017-11-19 18:07:52
您好,您是属于来料加工吗
2019-03-06 20:13:01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自营和委托加工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适用“免、抵、退”税的办法;外贸企业出口收购货物货物,适用免退税办法。
2020-02-15 12:58:11
购进的货物和自产的不同,具体流程你可以咨询税局
2019-03-07 08:59:48
要看你的内销业务量,没有内销的话,有多少都可以按照退税率退税
2015-12-15 13: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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