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新接手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公司是由母公司全资投资。10月份还没有银行账户,也没有开票。业务由母公司代转代付。10月份有母公司和其他公司两笔业务,都由母公司代付。11月份公司才开发票和收付款。现在想咨询一下,原财务在10月份做了收入和成本,那我现在是先冲回10月的收入再按发票做收入?然后之前由母公司代付的成本金额,人家直接10月开了发票给我们,但是银行账上这子公司没有这痕迹?
周美双
于2017-11-21 18:11 发布 746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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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先冲回10的收入,再按发票做收入。母公司代付的成本款,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
2017-11-26 15:52:56
属于违规行为。属于借用子公司账户行为。如果出现问题,是对子公司进行罚款
2017-05-31 17:42:58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2021-12-29 12:21:52
同学你好,打到其中一个股东账户去支付,可以的,货币注资需要在转账备注里注明投资款,就行了。
2021-06-03 21:37:32
可以的,独立核算的可以挂往来
2020-01-03 1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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