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从国外供应商进口一批货物在国内销售,签订了三方合同(我公司没有进出口权),合同中约定由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报关和付汇,我公司付人民币给贸易公司,报关时海关有增值税发票,发票是双抬头:“我公司和贸易公司”,这种双抬头发票我们俩家公司都可以做进项认证吗?其中一方用复印件认证吗?
つばめ
于2017-12-22 12:00 发布 1816次浏览
- 送心意
学堂答疑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7-12-26 13:16
老师好:我公司从国外供应商进口一批货物在国内销售,签订了三方合同(我公司没有进出口权),合同中约定由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报关和付汇,我公司付人民币给贸易公司,报关时海关开出来的增值税发票是双抬头:“我公司单位名称和贸易公司单位名称”,这种双抬头发票我们俩家公司都可以做进项认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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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公司从国外供应商进口一批货物在国内销售,签订了三方合同(我公司没有进出口权),合同中约定由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报关和付汇,我公司付人民币给贸易公司,报关时海关开出来的增值税发票是双抬头:“我公司单位名称和贸易公司单位名称”,这种双抬头发票我们俩家公司都可以做进项认证吗?
2017-12-26 13:16:41

您好
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取消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的程序,减少办税环节。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019-10-28 22:10:45

你好,
可以的,可以正常入账的
2020-07-31 14:15:26

可以计入18年,在19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
2019-04-26 17:08:25

你好!是的。而且这个有罚款的额
2019-06-11 16: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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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堂答疑王老师 解答
2017-12-26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