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因管理不善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当月外购的原材料金额32.7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2.7万元,当时已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货运专用发票),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数额以及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
孝顺的蜻蜓
于2023-06-01 11:06 发布 879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3-06-01 11:09
你好,进项税额转出数额=(32.7万—2.7万)*13%+2.7万*9%
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32.7万—2.7万)+(32.7万—2.7万)*13%+2.7万*9%+2.7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进项税额转出数额=(32.7万—2.7万)*13%%2B2.7万*9%
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32.7万—2.7万)%2B(32.7万—2.7万)*13%%2B2.7万*9%%2B2.7万
2023-06-01 11:09:09
你好!可以的。可以抵扣,也是按进项与销项的差额
2021-08-11 09:55:23
你好,这个是可以抵扣的呢。按照专票的税额进行抵扣
2021-12-16 23:02:15
你好!简易征收的发票不认证。你认证了转出是有余额
2017-07-06 15:58:18
你好 可以抵 一般纳税人开的专票和普票都是销售项 是销项-进项这样抵的
2019-02-13 14:58:4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