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N公司及P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和设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1年3月发生事项如下:古公有关债务重组的相关会计分录。(1)M公司以其一项生产用的设备换入N公司一批库存商品,M公司在交换日用于交换的设备的原价为220万元,已计提折旧2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N公司用于交换的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为220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2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M公司另向N公司支付补价22.6万元。交换后,资产的用途不变。M公司和N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且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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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06-22 12:44 发布 72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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