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烟丝一批,双 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提供烟叶,发出 成本56000元,支付加工费14000元,该批烟丝 收回后A公司直接原价销售。已知B公司没有生产 过同类型得到烟丝。 (1)A公司发出烟叶的会计处理。 (2)计算A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3)A公司支付加工费、消费税、增值税的会计 处理。 (4)A公司收回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
忠诚的汉堡
于2023-06-26 16:51 发布 448次浏览
- 送心意
晓诗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3-06-26 16:58
(1) A公司发出烟叶的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 56000
贷:库存商品 56000
(2) 计算A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稅和增值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56000+14000)/(1-30%)*30%=30000
增值税=14000*13%=1820
3) A公司支付加工费、消费税、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 4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20
贷:银行存款 45820
(4) A公司收回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1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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