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经济法里边,当事人对重申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又写着二审为终审的裁决,裁定,不可上诉,这个如何理解,就是有些二审是终审,有些不是,是这样理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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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07-25 14:22 发布 48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3-07-25 14:23
您好,对的,有些是二审终审有些是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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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的,有些是二审终审有些是一身
2023-07-25 14:23:15
你好,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重审相当于一审)
2019-09-04 10:38:57
可以提起上诉啊,
民事诉讼法里面第177条原文是,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2023-09-08 11:22:08
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裁定不可以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重审相当于一审)
2020-07-21 15:59:17
你好,(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起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比如:甲向A法院起诉,A法院一看,说“你这个案子应当向B法院起诉”,于是就裁定“不予受理”。这是对“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是“裁定”。
又如:甲把乙打伤,乙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如下判决:甲赔偿乙各项费用5000元。这就是对“实体问题”作出的决定,而且一个案件只能在最后有这样一个“判决”。
2021-12-10 14: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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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14:26
小锁老师 解答
2023-07-25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