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家企业的会计,我们单位把部分展示样品作为销售新产品时的一种促销手段,无偿赠送给客户。请问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成就的小土豆
于2014-09-15 09:00 发布 919次浏览
- 送心意
乐成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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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将产品作为样品无偿赠送客户,视同销售。按正常的计税价格计交流转税(增值税),同时计入收入,视同销售,在所得税前计入应纳税所得。
2014-09-15 09:48:16
购入的时候全额计入营业外支出5150
2015-09-01 15:32:38
是的,视同销售。填领用出库
2014-12-26 14:21:41
赠送时,应视同销售,作为费用处理的同时,要计提增值税的销项税
借 营业费用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 库存商品
2014-09-17 16:43:32
外购货物用于无偿赠送,
其购买的货物就是公允价值,
相应赠送时也就是购买时的公允
价值,
所以,虽然外购货物无偿赠送应视同销售货物,但其实质上,增值税的税负并没有增
加。你直接按全额做业务招待费就可以。你这里本单位销售的和不是本单位销售具体是什么意思,你所明白点,好吗?
2015-02-06 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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