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1-15 21:49

您好,应该还是没有编写正确,麻烦参考以下内容编制现金流量表。 
一、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四、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 
=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存货(期初数-期末数) 
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16、其他 
一般无数据。 
五、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收到的税费返还 
=(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 
=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 
=“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 
六、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汇兑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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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师,我公司建筑业这两年现在年收入2个亿,净利润30

    你好,未分配利润金额太大,会有分红的风险 计提盈余公积,但是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50% 减少收入

  • 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个事,有个客户采购合同有2个商品

    你好,这个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异呢?是发票开错了,是吗?是说另外新增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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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填写看起来基本正确,但未开票收入也需依法申报。建议核对税率和计算过程,确保无误。如有疑问,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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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师,甲方建设方,乙方承包方,丙方施工方,现在甲方设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三方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农民工工资的专款专用,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专用账户的开立 乙方应在丙方营业网点开立本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总承包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专用账户开立后,乙方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资金的拨付 甲方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至上述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三、工资的支付 乙方负责管理和维护专用账户,确保账户资金专款专用,仅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乙方应按月向丙方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账户的监管 丙方应在业务系统中对专用账户进行特殊标识,并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 丙方不得将专用账户资金转入除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不得提供现金支取和其他转账结算服务。 五、账户的撤销 工程完工并已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后,乙方可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撤销专用账户。 丙方在收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撤销通知后,应及时予以撤销。 六、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规定使用专用账户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模板,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规进行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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