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 1.资料: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并销售B产品,10月份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 (1)8日,上交上月增值税43690元。 (2)9日,外购电暖气发放职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000元,增值税6500元,款项已付。 (3)11日,将B产品一批通过红十字会捐赠给地震灾区,该批产品不含税市场价100000元,成本80000元。 (4)12日,上月销售的B产品发生部分退货,不含税价款40000元,收到购货方转来的进货退出证明单。 (5)22日,盘亏库存商品账面价值15000元。外购项目的金额占全部生产成本的70%,适用增值税率13%。 (6)22日,用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B产品200000元(已扣除收购旧货物支付的款项50000元),款已收存银行。 (7)23日,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6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平常的画板
于2023-09-24 14:18 发布 332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3-09-24 14:40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开进来的,前者不能抵扣,后者可以抵扣,开出去的,一样的计税的。
2017-04-08 12:45:23
你好,是需要做这些业务的分录?
2024-01-09 15:30:25
同学你好
B玉石工艺品需要缴纳消费税=5*10%=5000
C的消费税=26.91/(1%2B13%)*5%=1.19
2023-12-29 13:51:29
进项税额为720%2B90=810元 销项税额为11300/1.13*0.13=1300 应交增值额为1300-810=490元
2023-12-25 14:18:28
某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进行了两次原木的采购。
第一次,他们收购了一些原木,并支付了运费;第二次,他们从大型林场购买了原木,并直接销售给另一家木门生产企业。
我们的目标是计算该实木地板生产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假设收购发票上注明的收购价款为 A 万元,不含税运费为 B 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 C 万元。
根据题目,我们可以得知:
收购的原木进项税 = A × 13%
运输费的进项税 = B × 9%
从林场购买的的原木的进项税 = C × 9%
总的进项税 = (A × 13%) + (B × 9%) + (C × 9%)
现在,我们根据题目中的数据来计算这个数值。
计算结果为:15.09万元
所以,该实木地板生产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09万元。
2023-11-04 20: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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