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收入由集团公司统一收,再拨付给我们,但是发票由我们开具给付款人,这在税法上可以吗?是否违背三流一致的原则?
Ms Snail
于2018-01-24 12:44 发布 800次浏览
- 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你好!是可以的!其实三流一致是一个误解,国家税总从来没有出过这个文件。不信?你百度!
2018-01-24 12:52:57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借:其他应收款--XX5000 贷:银行5000
报销售1000借:管理费用等1000贷:银行1000
2017-09-27 10:28:55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你好!国家税务总局说,对于增值税的进项税抵扣,我从来就没有说过,如果因为付款账户不同,就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2018-01-28 07:20:21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你好,同学。
可以的,你这开了发票进项就可抵扣了的
2020-06-11 09:43:12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同学,你好
没有影响的,你需要把付款证明保存好
2020-07-08 12:11:2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