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工厂建造一新厂房,2014.4.1从建设银行取得专门借款10000000万元,期限三年,利率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新厂房建设从2014.4.10开工并陆续各项支出。2015.2.5因款项迟迟不能到位,施工方停止施工,直到2015.3.13才恢复施工,新厂房2016.4.16完工,双方于2016.6.30办完竣工结算手续,2017.1.1新厂房投入使用,黄河床厂对借款利息费用处理1800000元全部计入工程造价,形成固定资产的价值。1对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若处理借款利息不正确,该如何处理。3这样处理的意图是什么,对其损益产生什么影响?
爱笑的溪流
于2023-10-20 08:24 发布 228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3-10-20 08:26
1对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是不正确。厂房6.30竣工后需要停止资本化,计入财务费用核算
相关问题讨论
1对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是不正确。厂房6.30竣工后需要停止资本化,计入财务费用核算
2023-10-20 08:26:51
您好
弃置费用现值=200*0.142=28.4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4500+28.4=4528.4
200万是预计的40年后的 所以40年后实际发生弃置费用的金额为200万元
2019-11-27 21:46:15
你好,这个按现值记入成本核算的
2019-06-12 04:34:18
你好!借管理费用-办公费等 贷应付账款等
2018-07-13 14:33:02
你好!比如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018-06-29 09: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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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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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