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增值税时系统显示的增值税与账面的增值税相差0.05,因此我们通过调整账面的主营业务收入,然后达到账面的税额和系统的一致。但是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时,还是按照没调整的累计数申报了,现申报表累计收入和账上的累计收入相差0.05,现在这样的情况该如何调整?
徐二
于2018-02-01 18:16 发布 176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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