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3-11-04 20:58

某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进行了两次原木的采购。

第一次,他们收购了一些原木,并支付了运费;第二次,他们从大型林场购买了原木,并直接销售给另一家木门生产企业。

我们的目标是计算该实木地板生产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假设收购发票上注明的收购价款为 A 万元,不含税运费为 B 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 C 万元。

根据题目,我们可以得知:

收购的原木进项税 = A × 13%
运输费的进项税 = B × 9%
从林场购买的的原木的进项税 = C × 9%

总的进项税 = (A × 13%) + (B × 9%) + (C × 9%)

现在,我们根据题目中的数据来计算这个数值。

计算结果为:15.09万元

所以,该实木地板生产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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