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其分支机构乙公司。 第一种情况:如果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18万元,当月该项目甲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8万元,乙公司就其分包建筑服务开具给甲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万元,增值税3.6万元,乙公司当月进项税额10万元。计算甲、乙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第二种情况:如果改乙公司为分公司或者项目部,并由总公司统一纳税。 要求:计算两种情况下需缴纳的增值税,并进行纳税筹划分析。
聪明的面包
于2024-10-05 16:58 发布 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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