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远公司2021年5月,投入生产甲产品80件,乙产品120件,各项耗费情况如下: 原材料:生产甲、乙产品领用材料50000元,车同领料400元; 工资:生产工人1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3000元,厂部管理人员4000元; 折旧费:车间厂房、机器设备的折旧受1400元,厂每办公楼的折旧2000元 办公费:车间800元,厂部1000元 甲乙产品共同耗用的材料、生产工人的工资按照两种产品的生产数量进行分配;制造费用按照两种产品生产工人的工资进行分配 甲产品全部完工,乙产品全部未完工现有一客户愿意按每件500元的价格订购80件甲产品,请问明远公司是否应接受该订单? 案例分析提示: 按照产品成本的构成项目,计算出本月完工甲产品单位成本,然后和500元的单 价进行比较,进而判断是否接受该订单
调皮的玉米
于2023-11-04 21:36 发布 541次浏览
- 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3-11-04 21:48
首先,我们需要根据给出的数据计算甲产品的单位成本。单位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1.直接材料:
2.直接人工:
3.制造费用:
4.其他间接费用:由于乙产品未完工,其耗用的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应该全部分配到未完工的产品中,而与甲产品无关。这部分费用不计入甲产品的单位成本。
5.单位成本:甲产品的总成本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总和,即:20160 + 400 + 880 = 21440元。单位成本为:21440 / 80 = 268元/件。
现在,我们有了甲产品的单位成本(268元/件),可以与客户的订单价格(500元/件)进行比较。由于单位成本小于订单价格,明远公司应该接受该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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