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一个汽车销售公司A(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场所是租赁房东的。现在有一部分闲置房屋对外转租,需要给承租人开具租赁费发票。请问: ①A公司开具房屋租赁发票,进营业外收入,这样可以吗? ②加入公司本季度开具发票(连同租赁费发票)总计不超过30万,请问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③A公司开具的租赁费发票加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单独就这张租赁费发票,还需要缴纳其他什么税?如果还需要缴纳其他税,请问分别缴纳多少?相应的税法依据能提供一下吗? 急,非常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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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12-16 12:28 发布 32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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