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是小规模的传媒公司,是核定征收的企业,不做正规账,因参与政府部门文化下乡的招标项目,所以再补做正规账,因业务不多,我在成本和费用科目上只设置了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应交税费科目。公司员工几个人,也没固定资产,办公室是借用的,不出租费,公司也没车子,一般演出都是雇佣的,我把给演员发放的工资计入主营业成本的劳务费了,还有外出演出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车费都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下的差旅费,在国税代开的租车发票也计入差旅费科目了,招标做的标书之类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这样做合适吗?设置的科目和记账的方法哪里不对的,麻烦老师指点一下,谢谢。
坏坏丫果
于2018-03-12 20:10 发布 12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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