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朱小慧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4-01-04 16:32

您好,解答如下
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

特殊:

1.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利息角度

2.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投资收益角度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包括提供信用卡、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等

(3)保险服务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

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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