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司在2017年2月份给一家公司“xx商务公司”付了2万的押金,当初借记:其他应收款-xx商务公司, 可是今年2018年1月份,这两万块钱退回来了,是通过付款人“zz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账户退回来的,这个时候我还能贷记:其他应收款-xx商务公司吗?原始凭证只有一种“电子回单”
Scarlett
于2018-03-19 16:49 发布 991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3-19 16:51
“xx商务公司”和“zz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都是AA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相关问题讨论

“xx商务公司”和“zz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都是AA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2018-03-19 16:51:33

可以的啊
2017-12-07 11:23:16

为什么给这家公司转款呢,属于借款吗
2017-07-28 20:33:06

可以这个就可以,加盖上银行公章就行
2019-06-03 18:49:09

收回其他应收款,收到现金有收据,转账的有银行回单
2020-03-13 21: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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