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请教下 异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是按不扣减分包的金额交的还是按扣减分包的金额交的 就江西来说 南昌那边有个项目都是按照不扣减劳务分包后的金额预交企业所得税和工会经费的 但江西赣江有个项目是直接按照扣减劳务分包后的金额预交企业所得税和工会经费的
武月红
于2024-01-22 11:05 发布 32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1-22 11:0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此外,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施工项目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赣地税发〔2010〕154号)规定,省内跨设区市、县(市、区)设立的工程项目部,其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工程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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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月红 追问
2024-01-2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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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