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4-09 09:57

你好!你核对一下,是不是这种情况?财税[2015]101号:“从9月8日起,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股息红利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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