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6年的外籍个人,其下列所得应在我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报酬所得 B.出租其在境外的住房取得境外企业支付的租金所得 C.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所得 D.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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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04-04 20:10 发布 442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04-04 20:12
您好,选AD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1994 )财税字第 20 号)第二条第八款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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