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内部无形资产研发资本化部分产生的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原因有一个是:“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这个我不太理解。 内部研发资本化部分按照200%予以税前摊销,摊销额增加,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时候是承认摊销的,也就说多摊销的这部分不会被调整,那么因该无形资产多摊销的金额不是影响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了么?为什么说不影响?
Iris
于2024-07-26 16:18 发布 38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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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07-26 16:22
您好,是这个分录,初始入账时,账务处理为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没有涉及到损益类科目,所以初始入账不会影响当期的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账面上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则需要调整资产的入账价值,对实际成本进行调整有违会计核算中的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所以不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予以税前摊销这是税收优惠,永久差异以后不用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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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个分录,初始入账时,账务处理为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没有涉及到损益类科目,所以初始入账不会影响当期的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账面上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则需要调整资产的入账价值,对实际成本进行调整有违会计核算中的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所以不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予以税前摊销这是税收优惠,永久差异以后不用调整的
2024-07-26 16:22:49
你好!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部分调表不调账,账面上不用做凭证。
2020-04-14 18:45:23
这里只是影响当期调整的应纳税所得税,但不属于暂时性差异调整事项,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你这是什么资料
2020-08-03 08:31:46
你好
这里说的是费用化的那部分,在应纳税所得额之前扣除了,不能再次用无形资产摊销扣一遍,这个观点是税法的说法,他没考虑会计上无形资产怎么计量,本身咱们会计也不允许同时费用化和资本化,所以和会计结合后,这句话是啰嗦的。
2020-05-15 08:55:29
转让专利技术是转让一种权利,比如生产某个东西啊,所以全额计税。转让无形资产就按照所得计税,不如购进的时候100万,摊销10万,那么净值就是90万,卖掉了120万,赚了30万,这30万交税
2018-10-03 15: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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