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连锁生鲜超市的收银员,这个超市是直接指挥以及管理我收银的,我收银的行为是超市的业务组成部分并按月给我发工资,这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但超市从未给我交过社保甚至不提供工资条,并不让员工在私下互相议论各自的工资问题否则开除,请问以上行为是否超市违法
简单的香烟
于2024-08-16 01:20 发布 15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8-18 04:25
您作为某连锁生鲜超市的收银员,超市直接指挥和管理您的收银工作,并按月给您发工资,这种情况通常构成劳动关系。
超市从未给您交过社保、不提供工资条以及禁止员工私下议论工资否则开除的行为是违法的。
关于社保,用人单位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不提供工资条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员工有权知道自己工资的构成和明细。
禁止员工私下议论工资,否则开除的规定是不合理且可能违法的。因为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员工对自己的劳动报酬有知情权和交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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