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向银行贷款由公司使用,每月由公司将贷款利息转于老板个人账户再由银行扣息,财务用银行给老板开具的利息发票入账,请问老师该业务都有可能会涉及到哪些涉税风险?
天道酬勤
于2024-09-05 17:42 发布 19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9-05 17:45
该业务可能涉及以下涉税风险:
一、增值税方面
若公司将贷款利息转于老板个人账户的行为被认定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那么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前期已抵扣,可能面临税务机关要求转出进项税额的风险。
银行给老板开具的利息发票由公司入账,若税务机关认为该发票与公司经济业务不直接相关,可能不认可该发票作为公司增值税扣除凭证,从而增加公司增值税税负。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公司支付给老板的利息,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凭证(如借款合同明确借款主体、用途、利率等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以及合理的利息计算依据,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将导致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若被认定为公司向股东的变相分配利润,可能需要按照股息红利分配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股东个人也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方面
老板收到公司转来的利息款项,如果未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 20% 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追缴和处罚。
四、税务合规风险
这种操作方式可能被视为不规范的财务处理,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和检查。一旦被认定为存在逃避纳税义务等行为,公司和老板可能面临罚款、滞纳金等处罚。
若银行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发现实际使用主体与贷款主体不一致,可能会影响银行对公司和老板的信用评价,甚至可能提前收回贷款,给公司带来资金压力和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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