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房产税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老师,上述减10%还是30%怎么确定? 另我司建造完后有部分要出租,到时候两者需要分开吗?还是只要交按照原值为计税依据就行了?
颖颖和奕奕
于2024-09-14 10:52 发布 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9-14 10:53
一、关于房产原值计税依据中减 10% 或 30% 的确定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减除幅度。一般来说,通常是在 10% - 30% 这个范围内确定一个具体的比例。
二、关于既有自用房产又有出租房产的计税处理
需要分开计算
企业既有自用房产又有出租房产时,应分别按照不同的计税依据进行计算纳税。
自用房产按照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乘以税率(1.2%)计算应纳税额。
出租房产按照房产租金收入乘以税率(12%)计算应纳税额。
不能仅按照原值为计税依据
如果不分开计算,仅按照原值为计税依据计算纳税是错误的,会导致少缴税款,面临税务风险。
总之,对于不同用途的房产,在计算房产税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分别计算,确保纳税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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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颖和奕奕 追问
2024-09-14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