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给付的表现形式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
瑕疵给付,是指给付存在瑕疵,如给付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品种上的不完全或给付地点、时间、给付方法上的不适当。
加害给付,是指因为给付瑕庇给债权人造成财产和人身上的损害。
不完全给付的效力: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已受领的可以要求债务人补正给付(更换、重做、修理);不能补正的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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