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00)
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销售收入;商场应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150 000×1 500/(1 500+200)=132 352.94(元)。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税务师考试交流圈
税务师考试交流,一起努力学习!
加入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