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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权承受人纳税,包括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强调权属转移,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含继承。税率按3%-5%浮动比例税率,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赠与按市场价格,交换按差价,交换价格不相等,由多缴付价格(补钱方)的一方缴纳契税,相等免税。第一次购买公用房免征契税,而不是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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