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缴纳的个税在国内能否抵免
根据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的规定,内地居民从香港特别行政区取得的所得,按照规定在香港缴纳的税款,允许在对该居民征收的内地税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内地税法和规章计算的税收数额.
另外,香港居民从内地取得的所得,按照规定在内地缴纳的税额,允许在对该居民征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法和规章计算的税收数额.
如果该纳税人同时具有中国内地与香港居民的身份,对消除其双重征税的问题,可以由双方主管当局磋商解决.
根据上述规定,您在港工作期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国内是可以得到抵免的.也就是说,您取得的收入不会被香港和内地双重征税.
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有滞纳金吗?
关于是否要加收滞纳金,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第二十五条有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可见,如果是企业在汇算清缴时有一部分应计税收入没有申报导致少缴税款,是纳税人方的失误,除了补缴税款外,还需要加收滞纳金.
香港缴纳的个税在国内能否抵免?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我们都清楚在香港的收入纳税后不用在内地再次纳税的,如果再次纳税就是属于双重纳税的范畴,这个肯定是需要避免的.如果你们读完上文提及的资料后,对此会计知识非常感兴趣,都是可以来找会计名师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