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留底税额怎么计算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
如何计算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1.计算进项构成比例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举个例子:假设该企业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为721.17万元,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为801.30万元,则退还比例=721.17/801.30=90%.(通俗理解就是实际取得专票的那部分占全部当期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就是实际取得专票的那部分才能退还,因为现在没有专票的也能抵扣了)
2.计算增量留抵税额=2019年9月期末留抵税额57万元-2019年3月期末留抵税额10万元=47万元.
3.该企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47×90%×60%=25.38万元.
留底税额退回如何做财务处理?
答: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国家特别规定退还本应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就是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按照《规定》,公司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应当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个税"科目.
那么,对于留底税额退回,其财务处理做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税
如果加收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增量留底税额怎么计算的问题小编今天就讲完了,同时还讲到了留底税额退回的问题,其财务处理的正确做法您现在清楚了没有?如果您还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在会计学堂的微信群里交流,说出您的观点,或者直接咨询我们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