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年末会计处理怎么进行?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增值税年末会计处理如下:
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差值,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或贷。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有余额为有留的进项税;若贷方有余额,则为应交的税费。在下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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