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未开具发票?
答:对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里的未开具发票,大致包括以下三点内容:
1、在销售商品时,依据发票管理办法,不需要开具发票行为而取得的收入,如赠样等不需开具发票的情况;
2、视同销售应征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
3、此部分数据不是税控申报系统自动可以计数的,手工录入销售额、税率等信息。
收入的确认,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收入的定义是“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它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从这个定义可以分解为收入的三个重要的特征,第一,它是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第二,这种利益流入是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而取得;第三,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包括代收的款项。这样,会计人员就能够从这三个特征来确认收入。
因此,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就应该确认收入入账。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未开具发票的真实意思现在您是否已经知道了呢?假如关于在学习会计过程中,您有什么疑问的,都可以询问我们的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