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得到政府的搬迁赔偿款的会计处理

2019-03-14 20:2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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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得到政府的搬迁赔偿款的会计处理,这个就是企业得到政府的拆迁补偿款一个道理,会计学堂小编找出了这个内容一般是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可以计入到存款利息当中核算,具体的请看下文相关政策解读!

工厂得到政府的搬迁赔偿款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

(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厂房拆迁的账务处理

这个分为两步:

第一步,拆迁:

你公司的厂房等无法搬迁的资产会减少,而政府作为补偿支付了500万元的拆迁费,且这部分款是不用交税的。(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

先把需拆迁的固定资产通通转入清理状态:

工厂得到政府的搬迁赔偿款的会计处理

1,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金额为已计提的折旧)

贷:固定资产 (金额为固定资产原值)

拆迁时:

2,借:其他应收款 (预计要收到的拆迁款,已收到则计入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上面1分录固定资产清理的金额)

营业外收入——拆迁收入 (差额。也有可能在借方)

如果差额在借方:营业外支出——拆迁损失

如果差额在贷方:营业外收入——拆迁收入 (注:这部份不用缴企业所得税)

第二步,新地的土地使用费

一般情况的土地使用费是按年交纳,土地使用权合同一次最少签订3-5年合同,有更长的10年20年50年等...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土地使用合同总价款)

以后,每次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再讲一步:在新地上建厂房。

建设期按在建工程核算,建完后归集所有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注:新地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厂房属于固定资产,两者虽然盖在了一起,但是各算各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签订的合同期限计提累计摊销;固定资产根据使用寿命计提累计折旧。

工厂得到政府的搬迁赔偿款的会计处理上文小编介绍这个可以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对此不知道厂房拆迁的财务处理的,小编也简单介绍了这个内容,因此还有财税方面的问题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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